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

我在Siem Reap大吃大喝的日子


从吴哥窟 (Angkor Wat) 度完假回来啦!




















果然不出所料, 开心度假是要付出代价的。回到家里, 把自己整
个身躯往磅上一秤, 噢噢! 杯具料! 就知道这会是个 "圆圆满满"
的结局, 只不过没有想到圆满到如此程度而已。

旅途中, 大吃大喝, 是件天经地义, 却又让人万劫不复的事 (应该
把它归納为人类自残的行为之一), 既然如此, 我这段行程的记录,
就由我如何自残开始说起吧!

暹粒 (Siem Reap) 是柬埔寨的一个小市镇, 它之所以著名全赖
出了个吴哥窟建筑群, 这个地方不大, 所以说到吃喝和夜间消遣,
游客都会往个地方钻, 那就是市内的Pub Street。



























Pub Street 也不是很大, 但整条街餐馆夜店林立, 各式各样的料
理都有, 当然也包括街边小贩的炸蜘蛛, 蟋蟀, 小蛇等等。不过老
实说, Siem Reap 最好吃的料理并不在 Pub Street, 在这儿用餐
不过图个热闹, 过过游客的瘾, 所以我也只在这儿吃了2餐。我在
Siem Reap 的第一餐就在pub street的Red Piano喝了杯咖啡,
吃了客pizza。















Red Piano小有名气, 那是因为当年 Angelina Jolie来到暹粒
拍摄Tomb Raider电影时, 常到这儿喝酒用餐。我个人觉得食
物还算可以, 但它的地点处在分叉路口, 若想边喝咖啡, 边欣赏
路人的来来往往, 这地方还是挺赞的。

Pub Street的第二餐就随便选了间叫 Khmer Kitchen的小馆
子, 点了份柬埔寨牛肉料理Lok Lak, 这个真的好吃, 再来就是
配上冰冻的Angkor Beer, 真的也算绝配了。





















好了, 说完pub street, 真正的好料上场啦! 不枉此行的就是
来到了网上票选第一的餐馆 Haven Training Restaurant。

















想到这餐馆用餐, 一定得预订位子, 我早2天前通过电邮订位,
竟然还是碰壁了, 幸亏赶得及在离开的最后一天订到了位子。
当天我用餐的短短半小时, 就有十几位慕名而来 walk in 的
游客望门兴叹。

正如餐馆的座佑铭 "Where helping taste good ", HAVEN
是由2名瑞士夫妇所创立的, 几年前, 他们在环游世界的行程
中, 花了7个月时间在Siem Reap的孤儿院当义工, 他们发现
这些在孤儿院的孩子, 由于没有生活技能, 长大离开孤儿院后
往往也会变坏, 所以他们毅然回到瑞士, 寻求公益组织的帮忙,
再来到Siem Reap开了这间Haven, 招收孤儿院的青年, 让他
们进行有系统的厨艺训练, 考试, 结业, 再推荐到各酒店当厨师。
每年年中他们都会休业一个月, 让学生进行考试, 所以要注意
咯, 免得白跑一趟。

HAVEN离pub street几条街, 但却少了那吵人的喧哗。我点
了份mixed satay和khmer curry。味道真的不是盖的。


























另一间也是排名十大的餐馆就是 The Touich Restaurant Bar 。
这餐馆离市区很远, 也很偏辟, 连tuktuk司机也可能不懂得路,
不过那儿的食物绝对超值。一开始就先点了杯鸡尾酒 Khmer
Majito, 味道不浓烈, 很清新可口, 一定要尝试噢!

















主菜就来了份sand grilled red snapper。这是由沙和粗盐包
加香蕉叶的烤鱼料理, 这鱼的肉超细嫩的。

















最难忘的还是烤牛排, 大大的牛排, 才美金$9, 到现在梦里还
在念着这味道。

















这餐馆特窝心的, 在付帐时, 服务生搞错了帐单, 我也没仔细
看, 结果多付了美金$14。回到酒店后就收到店主的email,
除了再三道歉外, 他还特地把钱送到酒店给我。

吃的说完了, 就顺道提提咖啡, 来到Siem Reap, 一定要尝尝
FCC Hotel里的 FCC coffee。由于没时间, 所以没能去到那
儿叹杯咖啡, 不过在里开时, 在机场还是赶得及来杯香浓咖啡。

















大吃大喝篇写完了, 我真的有吃很多吗 ? 有吗?
没有吧! 至少我觉得没有咯。。。



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

化身当几天的猪


对我来说, 旅行和度假是不一样滴。。。






















旅行是种身体力行的体验, 虽然可能会辛苦一点, 带回来的,
却是层层厚厚的感动。

度假是种逍遥快活的享受, 虽然可能会堕洛一点, 带回来的,
却是圆圆滚滚的肚腩。

旅行的时候, 把自己当头牛, 日出而耕, 日落而息。
度假的时候, 把自己当头猪, 吃饱就睡, 睡饱就吃。

今天出发到柬埔寨, 这是个度假的行程, 既然是度假, 那就得
吃得好, 睡得饱。现在距离清晨的班机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
兴致勃勃的在KLIA尝试下日本流行已久的 "胶囊旅馆"。

















租了3小时的 "胶囊", 就让我小睡3小时, 然后冲个热澡, 精神
奕奕的出发, 当头快快乐乐的猪去。

好了! 关灯, 睡觉, 拜拜!



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榴梿不砸好人头


最近属于万果之王的季节, 水果小贩摊前都堆着满满的榴梿。
关于榴梿的活, 我倒是也做过, 不过不是卖榴梿, 而是检榴梿。





















初中的学校假期常常都会去打这份工, 当时我还是住在属于
以农业为主的鄉镇, 榴梿园也算是蛮普遍的。在榴梿成熟时,
它往往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掉落, 但到了一大早, 掉落的
榴梿常常会被附近的居民给检了去, 所以园主为了防止榴槤
被偷, "检榴梿" 这份工就是这样来的。

检榴梿很轻松, 但得熬夜, 得耐蚊虫咬, 工作地点就在榴梿园
正中央的凉棚里, 只要一听到榴梿坠地的声音, 就得赶紧进行
搜寻, 拯救的工作。还有还有, 这份工的allowance就是吃榴
梿不用钱, 呵呵!

现在想起来, 其实这活还蛮危险的, 万一被掉下的榴梿砸到头
就真的要说"拜拜"了, 不过好笑的是, 老一辈的人都说, 榴梿
是有眼睛的, 不会砸好人的头, 我天真无邪, 深信不疑, 所以
每每都很热血的打这份假期工。

如果再重来, 我还是不怕, 因为我是好人, 榴梿不会砸我, 但我
不会随一伙人冲出去检榴梿, 哪里知道当中混着个坏人, 而那
榴梿又aim不准, 误砸好人就"大鑊" 咯!




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

重游柬埔寨


忘了是哪一年来到柬埔寨, 只记得那年之后, 承诺自己, 未来的
某年某月某天, 当我准备好了, 我一定会再回到这个地方。




















柬埔寨的暹粒 (Siem Reap), Angkor Wat 的所在地, 是我背包
旅行记录的第一站。初次独自一人的上路, 走的有点战战兢兢,
有点手忙脚乱, 很多的准备不足, 尤其是对景点的认识。

旅行对我来说, 是种身体力行的体验, 不是走马看花的观光, 尤
其像吴哥窟这种经过岁月洗礼的地方, 你若了解它的过去, 这废
墟的每砖每瓦, 都会是个美丽故事, 你若纯脆的走走看看, 它不
过就是堆石头而已。

那年的吴哥窟之行, 不明白 "搅拌乳海" 这著名的印度教神话,
不明白天神和恶神拉着蛇王的身体搅拌大海提练长生不老甘
露的激烈斗争, 也不明白湿神和毗湿奴的种种神迹, 这些在吴
哥窟建筑群中的雕像和浮雕都有详细的记载。

搅拌乳海中激起的浪花, 变成了仙女Apsara, 众寺里的仙女浮
雕都很美, 但我竟然错过了在上千浮雕之中, 唯一露齿微笑的
Apsara女神。这些都是当年所留下的遗憾。

这个周末, 我将再次出发, 重温我最喜欢的一个地方, 当年所错
过的, 这次通通都给找回来。

旧地重游, 是件愉快的事。
错过的, 还有机会重来, 更是件特别愉快的事。



2014年7月6日星期日

别无选择


"我别无选择" 。。。






















"别无选择"~ 很容易成为我们 "为" 与 "不为" 的防弹衣, 就算面对枪
林弹雨的质问,  这句话也能轻而易举的把愧疚挡得一干二净。

世事真的 "别无选择" 吗? 1991年轰动一时的柏林枪击案也许能给
我们一些些启发。

二战之后, 德国被分裂为东德和西德, 东德当时在首都柏林自己一方
的领土上筑起了长长的一道围墙, 并驻有守卫, 以防止东德人民投奔
西德, 然而时不时还是有人甘冒生命危险, 而尝试翻越这道墙, 奔向
自由。

1986年二月的某一天, 一个年仅20岁的东德年轻人和一个伙伴, 决
定冒险一试, 结果在翻墙的当儿, 年轻人被守墙军人击中胸膛, 当场
毙命, 其伙伴则被枪伤。





















9个月后, 德国统一, 围墙被拆, 年轻人的家属入秉法庭, 正式起诉当
时开枪的军人。1991年法庭开审此案, 被告律师在庭上只用了个看
似无懈可击的理由来为被告辨护, 律师告诉法官, 被告是职业军人,
军人最高职业操守就是遵从上级的命令行事, 所以被告"别无选择",
开枪是唯一选择, 所以他是无罪的。

最后法官的判决出人意表, 被告被判有罪入狱。法官在判词中说道,
寻求自由, 逃离暴政不是犯罪的行为, 不应被剥削。当法令和良知起
冲突时, 良知永远是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在当时的情况底下, 军人
的确 "别无选择", 一定要开枪, 但他绝对有"选择", 他能选择射不中。
不开枪有罪, 但射不准却是无罪的。

你可能认同, 也可能否定法官的观点, 当然, 我们还是能在 "为" 与
"不为" 的纠结中, 躲在这防弹衣的后面, 独善其身。来自外面的枪
弹自然还是能挡得一干二净, 但防弹衣内自己内心发出的炮弹, 早
把它已轰出一个大洞来了。

世事真的 "别无选择" 吗 ?

看似如此, 却未必如此。。。